| 发文时间 | 发文主体 | 文件名称 | 文件目标 | 政策核心 |
| 2026年4月11日(4月22日发布)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 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遏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合理增长 | 部署5方面重点任务: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节能降碳审查监管;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动员全民参与 |
| 2026年4月12日(4月23日发布)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 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扛起"双碳"责任 | 设置"5+9"指标体系(5项控制指标+9项支撑指标);按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地区限期整改,结果纳入干部考核;目标分解采用"上下结合"方式,不搞"一刀切" |
| 2026/5/6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 |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 |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规范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 | 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方法和认定标准;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的核算工作,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
| 2026/5/18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 | 到2028年底,9个重点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 | 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9个行业为重点;中央投资对符合条件项目按20%比例补助;差别化电价加价不超过0.1元/度;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
| 2026/6/22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第42号令) | 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 | 明确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完善绿证、绿电交易制度 |
| 2026/6/25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 |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 系统部署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四大领域的"十五五"建设路径 |
| 2026/7/3 | 国家发改委 |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 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全链条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 | 强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重点行业循环化改造 |
| 2026年7月5日(7月9日公布) | 国务院 | 《"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6〕22号) | 到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5年降低17%,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 | 5方面重点任务:能源结构调整(风电光伏装机达28亿千瓦以上)、产业绿色化低碳化、重点领域低碳转型、支撑保障、各方合力;6大重点工程;碳市场覆盖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降低3% |
| 2026/7/23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67号) | 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 | 明确"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与路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扩大绿电消纳 |
| 2026/7/30 | 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 |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十五五"规划》 | 全面完成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 碳排放双控全面实施;碳市场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推行免费和有偿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形成3000万吨CO?当量非二减排能力 |
| 2026/8/3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42号) |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新能源消纳和调节能力 | 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提升电网调节能力;发展绿电直供等模式 |
| 2026/8/10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79号) | 推动煤炭消费达峰,加快煤炭绿色转型 | 推动煤炭由基础保障性电源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
| 2026/8/17 | 国家发改委 | 《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1055号) | 持续优化油气消费结构,推动石油消费达峰 | 加快油气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化油气消费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