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部门及关键词 | 主要内容 |
2024/9/27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 | 《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2024版)》,涵盖了39个关键测量参数、82种检测标准方法、108种测量仪器设备、85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5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各级计量技术机构、重点排放单位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业主提供了全方位的参考和指导。 |
2024/9/27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动力电池,公共交通 |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对于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 |
2024/9/30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房地产,房贷,贷款 |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是否设定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并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
2024/9/30 | 央行,房地产,保障性住房 | 《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
2024/9/30 | 央行,LPR,房贷,利率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优化内容:一是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自2024年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在与商业银行协商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的同时,也可调整重定价周期,使存量房贷利率及时反映定价基准(LPR)的变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 |
2024/9/30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房地产,房贷,贷款 | 《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一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4/9/30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家电,电器,资源回收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满足申领专项资金标准和条件的企业回收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五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可以给予支持。有关标准和条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财政部另行规定。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4年至2027年。 |
2024/10/4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煤炭,绿色发展,双碳 | 《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
2024/10/8 |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财政部,标准委 | 《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 |
2024/10/9 | 中共中央,国务院,数据 |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两个着力、一个规范。《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
2024/10/10 | 自然资源部,标准委,自然资源,数字化 | 《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标准体系及标准研制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按照《总体方案》,围绕自然资源数字化“234”总体架构(即全方位安全和标准规范“两个体系”,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底线守护、格局优化、绿色发展、权益维护四大主题应用场景),满足信息感知、处理传输、存储管理和应用服务全流程数字化的需要,完成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标准体系总体设计。 |
2024/10/11 | 工信部,双碳,绿色发展,印染,染料,印刷 | 《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共分为六部分,包括47项绿色低碳技术。与2019版指南相比,新版指南删除6项技术、新增17项技术。新版指南前五部分为绿色先进适用技术,涵盖资源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经济效益好、成熟可靠、适宜推广应用的技术;第六部分为前沿技术,涵盖业内广泛关注、有一定研究基础、符合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方向,但在关键领域攻关或推广应用中仍存在一定难题的技术。 |
2024/10/11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耕地,农业 | 《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细化明确17条政策措施,在调整完善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强化补充耕地管理、严格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和加强管理政策衔接等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
2024/10/11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新材料,中试装置 | 《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指出,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力争建成300个左右地方新材料中试平台,择优培育20个左右高水平新材料中试平台,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 |
2024/10/16 |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水资源,税改 |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对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在完善税收制度、扩大地方权限、健全征管机制和理顺价税关系方面进行了调整。 |
2024/10/16 | 工信部,工业,电力,数字化,智能化 | 《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2024年)》共分为九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从现状和需求出发,设计工业互联网与电力融合应用总体架构,回答“为什么”的问题。第三章基于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模式,梳理形成融合应用场景总体视图,回答“建什么”的问题。第四章至第八章深入剖析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平台、数据和安全等方面的电力融合实施路径,回答“怎么建”的问题。第九章总结电力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方法步骤。最后,梳理了典型案例、相关领域的供应商概览及专业术语解释,为电力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提供丰富多元的供给资源,回答“找谁建”的问题。 |
2024/10/17 |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质量 | 《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4年底,对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冷轧带肋钢筋等9类实施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5年底,对所有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到2027年底,对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管理以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安全追溯。 |
2024/10/18 | 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股票,股票回购,再贷款 | 《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
2024/10/19 | 国务院,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其中,对于两用物项出口的便利化措施:一是在经营资格方面,取消了现行两用物项领域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出口经营者登记制度。《条例》实施后,出口经营者无需事先申请两用物项出口经营者登记,可以直接申请出口许可。二是在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方面,细化制定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的考量因素和程序规定。三是在许可便利化措施方面,细化了通用许可制度,并对其适用的条件、程序作出规定。同时,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对于符合特定情形的出口,例如出境维修、参展等活动,出口经营者可以“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自行报关出口。 |
2024/10/19 |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汽车,资源回收 | 《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管理、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质升级、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实施。 |
2024/10/22 | 生态环境部,双碳,碳市场,碳交易,电力 |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经相关负责人介绍,《配额方案》总体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增强市场预期。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继续采取以强度控制为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未设配额上限约束。二是纳管机组范围与机组分类方式不变,根据燃料类型和装机容量将机组分为四类,差异化确定各类机组基准值。三是鼓励大规模、高能效、低排放机组的导向不变,支持机组掺烧生物质与机组供热。四是履约优惠政策不变,继续实行燃气机组配额缺口豁免政策,以及企业20%缺口率上限,在推动企业减排的同时降低履约负担。 |
2024/10/26 | 农业农村部,智能化,农业 | 《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聚焦智慧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农业农村生产管理面临的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智慧农业3大行动,通过政策拉动、典型带动、技术驱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工作成果,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 |
2024/10/26 | 农业农村部,智能化,农业 | 《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以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为工作主线,以全面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效能为主要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强化应用导向,着力破解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各环节的瓶颈问题,统筹推进技术装备研发、集成应用、示范推广,大幅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 |
2024/10/26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双碳 | 《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
2024/10/28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智能化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按照《“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任务部署,构建智能工厂、解决方案、标准体系“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 |
2024/10/28 | 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新能源车 | 《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辆淘汰报废,更新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
2024/10/29 | 国务院,人口,生育 |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